(2016)粤2072民初550号上诉状公告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06-24
彭泽民、彭明敬: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顺德区金龙祥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利顿电器有限公司、彭泽民、彭明敬、谢怀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彭泽民、彭明敬去向不明,故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
一、撤销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粤2072民初550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彭泽民、彭明敬、谢怀伟应对235600元货款及违约金4712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