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2072民初5936号起诉状公告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06-24
中山市盈隆灯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创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盈隆灯饰有限公司、梁耀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6)粤2072民初5936号。因被告中山市盈隆灯饰有限公司已停业,故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6年8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黄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