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2072民初501号民事起诉状公告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09-23
刘坤敬:
本院受理原告谭永钊诉被告刘坤敬、中山市简爱家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小榄分公司、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刘坤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回定金19800元,并按承诺赔偿双倍定金,共396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刘坤敬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本院定于2016年11月7日下午四时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