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和稀泥式”执行结案,市第二法院法官获赠锦旗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4-24
“感谢刘法官的秉公执法、认真负责!”近日,某系列案的申请执行人袁先生在收到执行款后,特意到市第二法院,当面给承办法官刘叶青送上锦旗。
原来,袁先生经营的中山某制品厂(化名)有多个案件在市第二法院申请执行。其中由刘叶青法官承办的案件不仅收回全部货款,还将逾期付款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一执行到位。这让袁先生非常感激,所以他专程给刘法官送来一面写有“耐心细致 为民服务”的锦旗表达谢意。
据介绍,早在2021年9月,袁先生的案件就被市第二法院立案执行。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房地产,也扣押到了一辆路虎牌汽车。但被执行人有多起案件同时被执行,且由于相关当事人自愿协商、被执行人断断续续付款等,处置被执行人财产进展较慢。
刘叶青法官履新执行局后,认真梳理了一系列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接手袁先生的案件后,刘法官果断拒绝被执行人请求暂缓拍卖名下财产的无理要求,决定将已出评估结果的房地产依法及时网上拍卖。挂网公告前几日,被执行人仍不断给刘法官打电话、发微信,表示自己很快会同多个申请人协商好,定会在2023年4月初筹款履行完所有案件,请求法院先撤回3月30日的拍卖。
刘法官明确拒绝并警告被执行人,如不按期履行就不可能停止拍卖。直到3月29日上午,眼看着拍卖公告期即将届满,明白撤回拍卖无望的被执行人再次联系刘法官,将判决确定的货款等本金汇入了法院代管款专户。在审核确认后,刘法官同意中止拍卖。
此时,被执行人取回被扣押的路虎牌汽车以及解除限高、失信等惩戒措施的心态尤为迫切。刘法官便“趁热打铁”,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逾期付款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核算出来,一并发给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核对。因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对于部分利息仍有协商意愿,刘法官又往返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厌其烦地沟通和解释,最终促成双方对利息额度达成一致,被执行人也及时全部履行到位。
刘叶青法官认为,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抓住执行工作中及时有效兑现生效法律文书这个“实处”,才是真真正正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否则案结事不了,“指标”是提上去了,但群众的满意度和法律的权威性却滑下来了。他指出,评估拍卖不仅是财产处置的程序,更是强制执行的手段。一纸判决能否最终兑现,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法律尊严与权威。必须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精准释法,合理施压,倒逼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