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2072民初10264号传票公告梁辉强、梁晓燕

责任编辑:许鸿雁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06-0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2072民初10264号

梁辉强、梁晓燕:

  本院受理原告吴志红诉被告梁辉强、梁晓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梁辉强、梁晓燕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7年8月9日10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三楼第18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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