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公示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2-13

中山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中山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市司法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通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本人意愿等程序,并经过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中山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850名(随机抽选680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170名),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情况或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中山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山市司法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将取消拟担任我市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受理部门:中山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8号市司法局216室

联系电话:0760-8836398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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