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楼赔偿款收到了!”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0-09
“逾期交楼赔偿款收到了!”
“你们双方是否同意刚才的调解方案,如同意,请签订调解协议。”
“非常感谢你们,我们同意刚才的调解方案,逾期交楼赔偿款终于可以收到了。”
“作为企业,我们也承诺依照调解协议书支付这4户业主的违约金,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也会一一向其余业主进行赔偿。”
这和谐的一幕,发生在小榄镇绩西居委会调解室,随着双方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黄俊慧和小榄镇绩西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签字捺印,至此,长达一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近期,中山第二法院收到4户业主诉中山市某房地产公司要求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的起诉材料,承办法官黄俊慧敏锐地意识到,该类案件多为系列案,一定还有尚未诉至法院的业主。经与房地产公司联系,房地产公司确认该逾期交楼违约金案件涉及400多户业主的违约金,其余业主尚未起诉。
法院立案庭调解单元经审查,认为该类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且争议不大,可调性较强。同时该类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存在大批案件进入诉讼的可能,为便于一次性化解矛盾,黄法官主动对接小榄镇绩西居委会,就该批案件如何化解于诉前进行商议。双方充分运用主动发现、主动调处、主动跟进“三主动”工作机制的“首知和调”制度开展联合调解,主动将纠纷化解于萌芽、化解于基层。
在小榄镇绩西居委会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谈,黄法官对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法律指导。为确保调解协议如期履行,黄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在小榄镇绩西居委会,法官就地指导双方当事人提交司法确认材料,同时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自愿性进行审查,并引导当事人注册“粤公正”,在线接收法律文书。随后,黄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
“不交诉讼费,也不用开庭就能化解纠纷,这种纠纷化解模式太便捷了!”双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电子送达”方式称赞不已。
截至10月7日,已有部分业主陆续收到房地产公司支付的逾期交楼违约金,其余部分将按照协商时间分批履行。该批案件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府院联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省时、省事的独特优势,同时避免了400多件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对同类案件起到示范指引作用,实现“调解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中山第二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提升诉源治理效能,法院与小榄镇政府签订了《协同推进多元解纷·服务高质量发展框架协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该院将紧紧围绕“一降两升三优化”评价目标任务,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非诉引导、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多种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诉源治理工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