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一庭执结一件中央环保督办案件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10-17
今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环境督查工作,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我院执行局获悉相关情况,对所受理环保执行案件进行了深入排查。9月5日,我院执行局长蒋豫波主持了法院、环保局联席会议,对我院受理的七件强制执行案与环保局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其中中山市晟通新建材有限公司名列十大督办案件之一。
(执行现场)
(执行员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
会后,我院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调查。由于该公司位置处于水资源保护区,容易遭受污染,必须强制关停,因此我院当场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停产。执行员向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充分沟通,说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定的后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积极配合工作,并签下停产承诺书。
(市相关新闻媒体现场见证)
(我院对中山市晟通新建材有限公司电表进行查封)
9月8日上午,我院执行人员与市环保局人员一同前往该公司强制执行。在新闻媒体的见证下,我院执行员在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现场对该公司使用的所有电表进行查封,张贴封条,禁止擅自通电使用,并告知环保局人员做好事后监督工作,为后续的案件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