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5-24

人大代表联络站

是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

也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为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化解矛盾

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引领示范作用

近日

市第一法院坦洲法庭和

市第二法院东凤法庭

分别来到

坦洲镇和阜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

开展巡回审判暨普法宣传活动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坦洲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正式开庭,16名坦洲镇上届及本届人大代表和司法所、法学会等相关人员参与庭审旁听。一人民法院

庭审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对于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停工待岗工资等问题产生了争议。为避免双方冲突矛盾加剧,承办法官余海玲加快审理进度,组织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并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辩论,迅速查明了案件事实。

余法官结合案情,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在调解期限内调解,庭审顺利结束。庭审结束后,坦洲法庭干警们继续在联络站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梁华乔法官和余海玲法官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案例和问题以具体的案情详细解答,生动形象地介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

司法工作看似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实则与社会大众息息相关。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群众履行好司法监督职责,才能创建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更优质的司法环境。”听完法官普法答疑后,一位人大代表说道。


在阜沙镇,一个“简易法庭”被搬进了上南村村委会人大代表联络点。原、被告为厂房拆除产生的赔偿问题唇枪舌战,一场租赁合同纠纷巡回审判在40余名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司法所、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村居人民调解员、村民代表面前正式拉开序幕。

“原告已按照被告的要求搬离,但损失却不认了?”“厂房是没有办理报建规划,原告是知情的,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效,原告即使有损失也应该自己承担”。原告承租被告名下厂房,合同自2017年履行至2023年双方发生争议,原告诉称,被告提前解除合同将出租厂房收回重建,导致其产生了建筑物、设备设施、搬迁、临时安置、停工停产的损失,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庭审中,双方争议较大,各执一词,不相退让。在承办法官阮春莉的主持下,巡回法庭有条不紊地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虽然案情复杂,但法官思路清晰,组织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把握庭审节奏,将纷繁的事实一一捋清。

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仅方便了群众就近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也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建议法院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强巡回审判和送法下乡活动力度,不断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市人大代表梁元辉表示。

庭审结束后,东凤法庭干警们在现场针对村居群众常遇到的问题通过现场答疑和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开展了普法宣传。

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王夙文表示,“阜沙镇有着大大小小上千家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是主要案由之一,案情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典型性,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还会影响社会安定,将巡回法庭选在当地人大代表联络点能更好地让群众了解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处理类似纠纷,同时也是开展法治宣传的一种有效手段。”

接下来,中山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秉承“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以“1+6+N”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度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