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初14563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10-28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初14563号


郑余、郑荣弟:

本院受理原告张宏伟与被告郑余、郑荣弟名誉权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2072民初14563号民事裁定书。

(2024)粤2072民初14563号民事判决书第九页第六行至第十页第二行中“一、被告郑余、郑荣弟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其抖音账号TGS8883“唐格斯”、82086278515“正道是沧桑”以及抖音群聊“中山圈反网暴联盟”“反网暴特别办事处”发布如下道歉声明:“道歉声明 本人郑余、郑荣弟2023年9月在抖音群聊“中山圈反网暴联盟”、2023年4月在抖音群聊“反网暴特别办事处”发表的内容存在侵犯张宏伟先生名誉权的不当内容,现本人郑重向张宏伟先生表示道歉! 道歉人郑余、郑荣弟(署名并签署日期)”,道歉声明保留时间不得少于30天,保留期间被告郑余、郑荣弟不得自行撤销该抖音账号、抖音群聊或变更抖音账号、抖音群聊名称。二、被告郑余、郑荣弟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张宏伟赔偿其为制止侵权产生的律师费12000元和公证费4000元,合计16000元。三、以上第一项之判决义务自动履行期届满后如果被告郑余、郑荣弟仍未履行,不论其之后是否自行履行,其应立即向原告张宏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原告张宏伟不得再就第一项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得就第三项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驳回原告张宏伟的其他诉讼请求。”补正为“一、被告郑余、郑荣弟立即停止侵权,停止组织网友对原告张宏伟的恶意举报行为。二、被告郑余、郑荣弟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其抖音账号TGS8883“唐格斯”、82086278515“正道是沧桑”以及抖音群聊“中山圈反网暴联盟”“反网暴特别办事处”发布如下道歉声明:“道歉声明 本人郑余、郑荣弟2023年9月在抖音群聊‘中山圈反网暴联盟’、2023年4月在抖音群聊‘反网暴特别办事处’发表的内容存在侵犯张宏伟先生名誉权的不当内容,现本人郑重向张宏伟先生表示道歉! 道歉人郑余、郑荣弟(署名并签署日期)”,道歉声明保留时间不得少于30天,保留期间被告郑余、郑荣弟不得自行撤销该抖音账号、抖音群聊或变更抖音账号、抖音群聊名称。三、被告郑余、郑荣弟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张宏伟赔偿其为制止侵权产生的律师费12000元和公证费4000元,合计16000元。四、以上第二项之判决义务自动履行期届满后如果被告郑余、郑荣弟仍未履行,不论其之后是否自行履行,其应立即向原告张宏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原告张宏伟不得再就第二项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得就第四项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驳回原告张宏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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