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初16467号民事裁定书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10-28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初16467号


梁超强:

本院受理原告黄钊与被告梁超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2072民初164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黄钊撤诉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梁超强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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