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诉前调21883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10-28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诉前调21883号
中山市卓瑞家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伟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吴锡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吴锡光于2024年8月26日申请追加中山市卓瑞家具有限公司为另一被告。现因你方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证据材等相关的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被告向原告支付保安服务费151812元及其逾期还款利息(以151812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从起诉之日计至清偿之日)。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中山市卓瑞家具有限公司立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之内。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6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