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预鉴249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10-30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2072预鉴249号
王佳各:
本院受理原告吕特生与被告中山市莱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安福、王佳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被告中山市莱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202797.76元;
二、 被告何安福、王佳各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王佳各。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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