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预鉴249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10-30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2072预鉴249号


王佳各:

本院受理原告吕特生与被告中山市莱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安福、王佳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被告中山市莱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202797.76元;

二、 被告何安福、王佳各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王佳各。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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