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诉前调21740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10-30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诉前调21740号
陈珠标:
本院受理原告罗志明与被告陈珠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陈珠标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2月23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27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760-22588735 承办法官:刘紫怡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西路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