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甘忠烈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情况的公示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5-04-02
关于罪犯甘忠烈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相关情况的公示
罪犯甘忠烈,男,1979年5月3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公民身份号码452128197905036000,壮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扶绥县东罗镇东罗矿区南山宿舍区新楼4栋033号。
本院作出(2025)粤2072刑初528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判处罪犯甘忠烈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罪犯甘忠烈以其患有冠心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罪犯甘忠烈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要坚决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4日
受理单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地 址: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邮政编码:528415
联系电话:0760-22587256、0760-22588757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