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5719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09-18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5719号
全威:
本院受理原告卢婉宜诉被告全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全威不在户籍地址上居住,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60675.18元并支付利息(自起诉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判令被告支付借款的网贷利息21374.2元;
三、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收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黄圃法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