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10498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0-1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10498号
中山市欧美特家具厂、曾志良: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苏旺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欧美特家具厂、曾志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二百六十七的规定,向你们公告(2019)粤2072民初10498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238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2381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日起按每月百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11月21日下午三时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审理此案。被告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