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5696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1-06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72民初5696号


朱受全: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开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朱受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19)粤2072民初56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中山市开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