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分手了还偷前女友钱,男子因盗窃被判刑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9-12-26



因被债主追债,问前女友借钱多次,最后不好意思再借,于是黄某迅进入前女友家偷钱。记者获悉,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迅以盗窃罪进行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5月24日,28岁的黄某迅窜至其前女友谢某位于小榄镇永宁社区一出租屋处,利用未归还的钥匙进入房间,盗得现金人民币3400元,后逃离现场。今年7月27日,公安人员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一网吧抓获被告人黄某迅。破案后,赃款未缴回。

黄某迅称,自己因为被债主追债,想找前女友借钱,但由于已经借过多次,不好再开口,于是利用以前女友给的钥匙,进入女友家搜寻现金。谢某则称,自己返回出租屋后,发觉自己存在在屋内多处现金被盗走,现场没有撬动,怀疑是黄某迅所为,遂报警。

法院认为,黄某迅无视国家法律,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决黄某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责令被告人黄某迅退赔被害人谢某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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