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成效总结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4-12-25




根据《2014年度中山市直单位、国家和省驻中山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实施方案》(中山直发[2014]6号)要求,针对群众对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服务等方面提出的评价意见,第二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现就第二法院的整改成效和各项工作成绩总结如下:

2014年,第二法院在市委、市中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认真开展省法院“三个年”活动,落实市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管理创新,提升素质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1至11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768件,结案16750件,结案率为84.73%。

一、以“改革创新推进年”为关键点,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认真履职有新作为

(一)依托司法惩治功能,惩治各类犯罪。第二法院注重发挥司法惩治功能,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准确定罪、恰当量刑,实现刑罚目的。1至11月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356件2778人,审结2072件2520人,结案率为87.95%。审理了古镇镇海洲村17名村民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审结了三角镇吴某伦、卢某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审结了刘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受害人108名,涉及金额1400万元,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审结我市首例劫持船只罪案,被告人黄伟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审结第二法院首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被告人胡某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首次对犯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欧某基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审结5件,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件。

(二)依托司法调控功能,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运用好诉讼调解这一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谐化解纷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1至11月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384件,结案10520件,结案率为84.95%。一是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的关系,今年调解案件接近2000宗,撤诉率41.43%,在此基础上,第二法院还积极参与了化解社会纠纷的工作,与辖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纠纷诉前联调,在9月11日下午,已经顺利调解了第一宗消费纠纷诉前联调案件。二是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及就地审判具有教化功能等案件,第二法院坚持巡回审判。如第二法院辖区古镇镇是全国灯饰行业重要产地,第二法院利用在中国(中山)灯饰快速维权处理中心内设立的巡回法庭,审理涉灯饰行业知识产权案件。同时第二法院还到辖区交警大队进行巡回审理、司法确认相关案件,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三是充分发挥三个中心法庭的地理优势,1至11月三个中心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99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就地化解纠纷、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

(三)依托司法监督功能,促进依法行政。通过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相关矛盾纠纷的发生。1至11月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8件,结案94件,结案率为87.04%。受理行政非诉案件729件,其中结案674件,结案率为92.46%。注重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包括古镇镇镇长及东凤镇党委委员等在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人次,同比上升150%。

(四)依托司法整合功能,推进协同治理。第二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延展整合功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协调各方,合力化解矛盾,推进社会协同治理,努力实现社会善治。1至11月共受理执行案件4915件,结案4064件,结案率为82.69%,解决争议标的4.5亿元,执行到位率达62.74%。一是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提前参与辖区党委政府对风险企业的协调处置工作,主动研究对策,第一时间预警、防控法律风险。快速介入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系列案的诉讼保全及案件受理工作,第二法院执行局出动警力36人次,连续奋战5天,清点并查封设备30多台、产品及配件约60万件,房产3处,最终,该公司一批动产已以1215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比评估底价593.94万元高出1倍多,为下一步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协助南头镇党委政府维稳工作,强化释法说理工作,引导供货商与工人依法维权,为稳控局势、有效变现财产发挥了有效作用。三是开展一站式服务,为涉民生案件开设“绿色通道”,今年1至11月,共办结1106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惠及群众2605人;执行到位款3888万余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障群众权利及时实现。同时顺利完成横栏泓昊船厂拍卖工作,拍卖得款1010.38万元,优先为69名工人发放工资款37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多措并举,坚决打击规避执行和妨碍执行行为。1至11月,第二法院共对25名被执行人实施边控,对21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将538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16名被执行人决定实施司法拘留,对1名严重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依托司法指引功能,服务群众诉讼需求。升级建设诉讼服务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服务。一是强化诉讼引导和咨询服务。设立立案咨询、答疑窗口,对当事人进行正确的诉讼引导,告知当事人如何正确书写起诉状、如何提交证据,并提示其可能遇到的诉讼风险,告知其权利与义务。二是立案大厅增设叫号机,引导群众有序地办理诉讼业务,缩短群众不必要的等待时间。三是方便群众立案。对于已领号的当事人在下班后仍未办理立案手续的,干警主动加班,直到为当事人顺利办理立案手续。在遇到大批串案时,干警利用下班时间加班以确保信息准确录入,避免了因信息输入量大、耗时长而影响立案时间。四是设立案件自助查询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只要输入案号或者姓名,即可查询自己案件的审理状态、承办法官等信息;还能提供起诉状、答辩状、诉讼保全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样板。五是在立案大厅台面放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行政诉讼、民间借贷等常见案件的起诉状样式,有效引导了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六是设置老花镜、便民药箱、雨伞套机等便民用具,营造和谐的司法人文环境,特别是设置老花镜、雨伞套机等便民措施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二、以“司法公开深化年”为突破点,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司法公开有新进展

(一)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全院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中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为民、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廉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一是推进阳光司法建设。加强司法与民意的沟通,举办“有特色、有主题、有体验”的“法院开放日”“六一公众开放日”、第三届小榄镇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党代表、基层干部群众、学校师生等不同群体40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二是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按照“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要求,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及本院网站上公开裁判文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重新设计更新了法院网站版块,增加了便民服务信息。四是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健全新媒体时代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引导舆论,与社会公众进行良性互动,积极回应关切。

(二)增强司法透明度。一是全面公开立案、开庭、质证、宣判等各个审判环节及查封、扣押、拍卖等程序的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一审案件974件,陪审率39.73%,同时加强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的人数计划增至85人。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党组班子常态化走访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广征意见,增进理解,赢得支持。

三、以“队伍建设强化年”为支撑点,全力加强队伍建设,廉洁司法有新成效

全院紧紧围绕建设“强化管理创新、提升素质能力”的工作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适应现代化司法需求的法院队伍。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的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是坚持开门查摆,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征求意见函、设立信箱、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存在问题。二是坚持领导带头,聚焦“四风”问题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对照检查,深刻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行,共查摆出“四风”问题16个,其他问题10个。四是紧紧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简化了案件审查手续与执行款领取手续,改进了便民诉讼措施。五是坚持院庭领导轮值接访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人次,成功化解28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34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8.68万元。通过上述活动,第二法院领导班子群众观点更加明确、工作作风更加务实,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廉政作风建设。创新开展中层干部述责述廉述德“三述”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打分点评,进一步强化了中层干部的廉政意识与工作能力。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新形式,发挥审务督查与内务督查两个督查小组作用,每月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加大对干警庭审纪律、日常规范、司法作风监督力度,既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查纠等方式开展即时性督察,又依托案件管理系统、抽查庭审录像等方式进行后台监控,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毫不手软,初步形成多方位常态化监管的纠防机制。通过组织干警观看电影《焦裕禄》及《昔日法官铁窗泪》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增强廉政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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