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微党建”助推审判执行团队党建工作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07-1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也向纵深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也进入攻坚期,随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及审判执行团队的组建,改革发展需要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

一、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组建审判执行团队是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在去行政化、扁平化管理与大部制改革的理念下,传统的支部建在庭上的党建模式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在:(一)审判执行团队内部队伍思想问题集中显现,开展党建工作任务艰巨。“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审判执行团队的改革,同样由于涉及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人员的重新组合,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特点,在改革中一些干警的思想问题集中显现。(二)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背景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机制的融入衔接问题。如司法改革启动后,按照改革政策,要求将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优先配置到审判一线,包括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在这一导向下,法院的工作重心将更加聚焦审判业务工作,而传统党建所在的后勤综合部门面临人员减少、业务骨干转移等系列问题。而在这一转向过程中,党建工作责任人如果把控不好工作转向节奏,忽视甚至忽略党建工作同步跟进、有效衔接,就会出现工作脱节甚至偏离。(三)审判团队工作模式的变化如何与基层党建载体相适应的问题逐步凸显。改革要组建新的团队,现有的内设机构要精简合并,提高效能。在这一背景下,如何精准定位支部的“协助、监督与指导”职能,值得深入研究。在审判执行团队推进过程中,支部书记及支委架构的设置问题更面临新的挑战。

二、树立起司法改革背景下审判执行团队党建工作的战略意识

(一)改革必须树立以问题为导向的意识,发现问题是水平,而解决问题才是能力的体现。要解决改革中发现、遇到的问题,就必须借助改革来破解难题,而推进审判执行团队改革,必须树立三个意识。即首先必须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永葆审判执行团队党建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定的力量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努力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方针。要适应新形势,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能力,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在审判执行团队内开展党建工作,要更加紧密地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监督下,更好地服从、服务于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总支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大局与部署中,依法认真履职,在团队中落实党建责任制与“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要求,带领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其他干警一起争当合格党员、合格干警。

(二)必须强化创新意识,将创新作为推进审判执行团队内党建工作开展的基本方法和主要途径。党建工作是与时俱进、鲜活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克服那种将党建活动简化为“书记台上讲、党员台下听”的僵化刻板模式,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载体作为永恒的主题常抓不懈,着力突破开展党建工作的思维定式和“操作瓶颈”,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工作载体来引领群众,开展工作。

(三)必须强化融入意识,避免“两张皮”现象。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任务,推进审判执行团队内的党建工作开展,就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服务审判、服务干警和服务人民为根本,根据司法改革各个时期审判工作任务形势发展要求来确定党建工作谋划与内容,使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查缺补漏、有效覆盖,发挥党建+的引领核心作用,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以“微党建”助推审判执行团队党建工作开展的创新路径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是否具有战斗力,也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力的强弱。要夯实一线根基,必须传承“支部建在连上”的精神实质,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实现机关党建走在前列,“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两个目标,适应原有的法院内部机构将向审判执行团队方向转化,传统的“支部建在庭上”面临挑战这两个变化,就要先行先试,探索在审判执行一线开展“‘微党建’助推团队建设”活动,即在审判执行团队中开展“微党建”活动,即按照审判执行团队“1+N”规模设置的要求,在团队内设立新型的党小组或党支部,扩大支部覆盖面,缩小支部党员规模,通过开展特色微机制活动,强化党建工作的覆盖面与渗透力,实现党员“精细化”管理,以形成审执团队中党建责任机制建设,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党的领导与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新亮点,做到“重点岗位有党员、主要骨干是党员、关键时刻见党员”,使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成效双提升,“两手抓、两手硬”效果显现。

具体措施为:

(一)以小切口彰显大主题,通过在工作业绩、组织设置、学习教育、检查督导、典型选树、品牌创建上六个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融会结合。在工作业绩层面,明确审判执行团队中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必须肩负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发展等八方面的职责,同时根据上述职责,将审判执行团队中的法官审理案件的类型和数量与之相互衔接,互为呼应。党组织主动为审判业务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业务工作开展也要主动对照党的政策标准予以校正。在组织设置层面,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到审判执行团队中去,强调既要抓业务又要抓党建的“一岗双责”;少数具备条件的支部可以配备政委这一专职党务干部,以增强力量配备。在学习教育层面,树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理念,统筹适用学习考勤、学习考试、学习成果运用机制,整体规划政治学习和审判业务学习方案,倡导支部学习工作会议与团队业务学习、法官联席会议联合召开,以有效利用时间,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也便于内部创先争优。

(二)开展“联述联评”“双考双优”等特色新载体创建,融入信息化技术,激发队伍活力,开展智慧党建,以从严治党新常态引领各项工作开展。“联述”即部门负责人述职时除业务述职外,还需要对部门落实基层党建情况进行述职,“联评”即党员与群众一起对部门绩效与党建成效进行打分测评。“双考双优”则坚持团队工作绩效考评与党支部工作绩效考评统筹结合,相互关联,结果互动,一票否决。将“智慧党建”与“智慧法院”建设相互结合。

(三)通过开展“微党课、微家访、微谈心、微服务”活动,抓细抓小、久久为功,增强团队内党建工作的精准度与渗透力。

如通过“微党课”活动,变“一人讲、众人听”为“众人讲、互相评”,增强鲜活力与感染力;开展“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活动,取长补短,发挥党员与群众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与聪明智慧,凸显党组织活动的生动性与吸引力。“微家访”与“微谈心”活动,旨在坚持长期渗透熏陶,通过众筹资金看望生病党员等情感激励感召的微小举措,不断灌注、点滴感化使党组织的关心关怀内化为干警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和行为习惯,增强党员干警的归属感和党组织的吸引力与凝聚力;通过“微服务”活动,对内如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让党员时刻感受到组织的温暖,牢记党员责任;对外则凸显服务意识,扶贫济困、参与公益,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便民服务快捷化、智能化,帮助群众实现“微心愿”。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做到领导带头、群众参与,同事互助,不断增强内部信任度向心力。通过系列特色微活动融入实践淬火检验,发挥团队党组织的特殊培育功能,使团队成员的工作能力与精神力量互促共进,打造出各具特色的团队精神气质与健康理念,最终形成“线上线下一起发力,资源信息一体分享、难题问题一起化解”的良性格局,起到凝心聚力、鼓劲加油的作用;使党员成为团队的顶梁柱、主心骨和生力军,把“微团队”打造成党员学习交流“微阵地”、关爱提醒“微组织”、温馨友爱“微家园”。

(四)强化考核监督工作开展。将团队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基层法院整体绩效考评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明确党组、纪检监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等各级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构建全面有效的党内监督体系。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变软指标为硬任务,变年终考评为动态考评、平时积分,夯实工作机制,夯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机制。

(五)发挥团队辐射引领作用。团队党建工作并不是相互封闭、自成一体的小格局。要以党建带工建、妇建、团建,广泛开展关爱干警行动,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如工会可做好困难干警慰问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疏导,缓解干警身心压力,成立文体协会,体现党和工会组织对广大干警的关心。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组织开展“三八”妇女活动,举行座谈会和专题辅导,引导广大妇女同志积极向上。组织和发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以及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活动,关心青年干警的需求和成长,积极开展适合法院青年特点的各种活动。完善、推动“青年干警法律服务志愿队”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进一步引导、锻炼法院青年干警积极向上,向党靠拢。

在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还要注意经验总结与问题反馈,广开言路、征询意见,充分运用群众评价、跨部门评价、社会评价机制,使党建评价常态化、有效化,让群众感受到党建的魅力与司法的温暖,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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