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2072民初12722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责任编辑:李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03-25
(2020)粤2072民初12722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张万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与被告张万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20)粤2072民初12722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负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