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2072民初16594号民事起诉状公告
责任编辑:李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03-25
(2020)粤2072民初16594号民事起诉状公告
中山市展旺电器有限公司、李书华:
本院受理原告李连凤与被告中山市展旺电器有限公司、李书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20)粤2072民初16594号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决两被告立即连带向原告支付货款113000_元及逾期利息 (以113000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付清止) 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中山市展旺电器有限公司、李书华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21年4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黄圃人民法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