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2072民初6702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04-01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72民初6702号


李键:

  本院受理原告胡益志与李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补充证据副本、原告申请律师调查令所得财务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查询复函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李键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5月27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四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0760-89828551  承办法官:陈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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