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2072民初10792号

责任编辑:杨宜瑾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2-03-01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72民初10792号

 

许军: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与被告许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792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如下:

(2021)粤2072民初10792号民事判决书第1页右上角“(2020)粤2072民初10792号 ”补正为“(2021)粤2072民初10792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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