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索要婚房 男子无力付首期欲抢劫

  来源:中山商报 A03  发布日期:2014-02-12

    商报讯 准备作案工具,预谋抢劫,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三被告人缓刑。
    据了解,从去年8月11日起,被告人李某亮(1992 年生,广西人)纠集被告人李某斌(1991年生,广西人)、刘某(1992年生,湖南人)预谋抢劫,并由李某亮准备手套6双、刀具2把、约束带1捆、透明胶带1卷、辣椒水喷雾剂1瓶、电击棒1个、毛巾1条、三唑仑药片1瓶、针筒1支及助力车1辆等作案工具,并藏于助力车内,多次驾车在古镇镇辖区内寻找作案目标欲实施抢劫。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李某亮称其女朋友要求购买一套房,但购房需约10多万元首付款,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便想抢劫弄些钱,又约了自己的堂哥与前工友一起抢劫,还花了2780元买了一辆白色助力车,三人在古镇镇多次流窜寻找单人开小车的作案目标准备抢劫未遂,后在流窜过程中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截停而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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