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兑现逾百万元执行款

我市法院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3-07

    昨日上午,市第一法院与第二法院分别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市第一法院执行局办理的一起劳动欠薪案,38名被拖欠的181 万余元执行款已近发放完毕;市第二法院昨日发放11宗执行案件108 万余执行款,其中5宗案件为发放现金,6 宗案件为发放支票。来自江西、湖南、河北、广西等地的当事人到法院来领取执行款,甚至有工人坐飞机过来领钱。
    ◆老板欠薪百万,工人住班长家“维权”
    昨日上午,四川人肖世军从东莞赶到中山市第一法院,如愿拿到了去年被拖欠了8个月的工资。肖世军带的37名工友基本上全部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在这之前,肖世军一直感觉愧对工友,他心里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
    2013年初,肖世军带着37名工友,承接了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一项工程,在火炬开发区建造厂房。肖世军的班负责的是钢结构工程,当时与该公司约定施工期间结算部分薪资,工程总体完工后再发放剩余的大部分工钱。让肖世军等人始料未及的是,工程在8月份完工后他们迟迟拿不到钱。
    38人共计181万元工钱被拖欠了4个多月,眼看着春节将至,7名和肖世军不那么相熟的工友迁怒于他,住进了他两室一厅的房子里 “维权”。肖世军的老婆孩子不得不搬了出去。在春节前,同样是受害者的肖世军借了一点钱给工友们作为路费,并决定向诉诸法律维权。
    市第一法院执行局局长陆永伟告诉记者,法院在1月27日受理该系列案后立即成立了专门执行小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很快查出了该公司在中山还有一笔第三方的债务资金。在3天内,第三方就把债务资金转到了法院。
    款一到账,林旭东法官就电话通知工人们到法院领取工资,当时有部分工人已买好车票打包了行李,部分工人在春节前拿到了欠薪,部分人则在2月21日及昨日从东莞来到中山核实汇款账号。
    ◆“工伤索赔,我乘车都花了几百元。”
    50岁的王某显是四川人,是我市某电器公司的拉伸工。2008年7月入职后,一直没有参加社会工伤保险。2012年2月21日,王某显在工作中发生受伤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2013年5月30日,王某显被评定为伤残。
    随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电器公司需支付王某显工伤待遇赔偿款近30万元。电器公司依然迟迟没有支付款项。2013年11月29日,法院根据王某显的申请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电气公司和王某显达成和解,约定协议当天支付5万元,余款24万余元分三期履行。
    但王某显又担心厂方反悔或者逃避执行,导致自己权益无法保障。执行法官经审查之后,认为该案涉案金额较大,属民生案件,王某显又是因工伤残,履行期限较长容易导致执行风险。行法官根据王某显的请求,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存款。
    在昨日的领款现场,王某显在女儿的陪同下拿到了剩余的24万余元赔偿款。“在这之前,我为了赔偿款事情与厂方协商跑了很多次,光乘车卡都充值了几百元,仍没有完全解决。再次感谢黎妙法官。”
    据市第二法院执行局综合办杨文硕介绍,昨日发放的执行款,案件涉及劳动争议、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等共11宗,其中劳动工资案5宗,抚养费案件1宗,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5宗,涉案金额达108万余元。该院从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总数为258件,已结案总数227件,申请执行标的605万余元,执行到位标的40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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