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ATM 机前抢劫女事主被拖行几米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3-13

    本报讯 两名男子在小榄镇绩东一社区中国银行ATM机门口抢劫女事主财物,为抢走挂包甚至将女事主拖行几米至银行门口。抢劫得手1.5万余元财物后,两人在几天后伺机再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男子4年3个月及4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广西人卢某军和四川人贾某荣因游手好闲,滋生抢劫念头。2013年5月29日晚7时40分许,卢某军、贾某荣驾驶摩托车窜至小榄镇绩东一社区中国银行ATM 机门口处伺机抢劫。两人走到柜员机时,看到一名女子拿着手提包进去。当时银行柜员机前并无他人,卢某军趁女子不注意用手去抢挂包。
    女事主抓住包不放,后被拉倒在地并被一直拖行至银行柜员机室门口处。卢某军得手后马上逃跑,贾某荣便发动摩托车在前方接应。破案后,赃款、赃物均未缴回。
    法院认为,卢某军、贾某荣结伙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结合两人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判处卢某军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贾某荣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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