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大队协同刑事审判部门及时处置一起审判期间突发性癫痫晕倒事件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4-03-28

    2014年1月9日,法警在保障被告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庭审过程中,成功处置该被告人突发性癫痫晕倒的突发事件,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人身安全。

    中午12时许案件正在有序进行中,被告人黄某突然全身抽搐,法警冯坤明见状即箭步上前抱着黄某,但黄某仍抽搐得厉害倒在地上。审判员以及值庭法警意识到被告人可能癫痫发作,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派员到场救治,法警现场对黄某进行了相应的临场急救措施,并立刻上报领导,同时宣布休庭,并有序的疏散旁听人员。吴和平副院长、刑二庭陈健强庭长、法警大队陈建华队长及多名法警也迅速赶到法庭处理事件。约5分钟后,小榄人民医院的医生赶到了现场,并上前作了相关救治处理,经医生诊断,黄某属癫痫发作,醒后休息片刻即可,但考虑到法院还要将黄某送押至看守所,路程遥远,建议到医院帮其领取药物以防万一。

    片刻后,被告人黄某的脸色逐渐好转,并能清晰与干警答话,干警们遂将其押回羁押室休息并送上温水。同时,派法警前往医院帮其领取药物,直至下午1时许,大队领导周密部署了还押的警力安排,并强调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安全送达,下午2时许,法警将黄某安全还押至看守所。本案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2-1、法警大队协同刑事审判部门处理一起突发事件.jpg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