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2072民初21388号

责任编辑:杨宜瑾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2-03-30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72民初21388号

广东万先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华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万先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21)粤2072民初213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中山市华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732元(原告中山市华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中山市华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3号黄圃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0760-23303829  承办法官:高锡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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