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诉前联调工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4-11-18

    为从司法途径有效化解消费纠纷,从2014年7月起,中山市消费者协会与我院调解办进行多次磋商,选择了诉前联调的途径,将消费纠纷的调解的结果,用法律文书形式固定下来,确保案结事了。8月份,双方密锣紧鼓,为诉前联调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在做好充分准备后,在9月11日下午,顺利调解了第一宗诉前联调案件。

    诉前联调是化解社会纠纷,减少诉讼案件压力的有效手段,目前,我院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民事纠纷的范围内,有效地开展了诉前调解,一年调解案件接近2000宗;与小榄镇消费者协会开展的诉前联调工作,拓宽了调解的范围;而积极参与了化解社会纠纷的工作,又是我院干警努力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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