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

市第二法院去年执结案件金额5.78亿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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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当事人领取执行款。


    执行难是民事案件中最头疼的问题。被执行人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这种情况如今在中山已得到明显改善。记者昨日从市第二法院了解到,该院在2014 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 4915件、结案4587件,执结标的 5.78 亿元,执行到位率61.03%,同比上升6.29%。此外,该院建立了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优先执行、主动执行机制,全年共办结1578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惠及群众 4317人,执行到位款5269万余元。
    ■拖欠15万欠款,被执行人出境遭边控拘留
    2014年8月,被执行人陈某某因欠他人15万元款项,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依然拒不执行。随后,办案法官对陈某某依法采取边控措施。去年9月12日晚上9时许,陈某某在拱北口岸出入境时被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控制,执行法官立即前往珠海拱北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被执行人拘押回中山市拘留所。陈某某被拘后积极联系家属,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一致将15万元欠款全部支付完毕。
    据市第二法院介绍,在执行案件期间,法院都会通过“短信互动平台”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发送短信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告知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及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像陈某某这样的失信被执行人,市第二法院在全年已经上报了544人到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同时,还有35家失信单位也被列入中山社会征信系统黑名单。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证、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约有20%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了义务。
    ■男子欲烧警车,妨碍执行被判刑
    在执行案件中,执行干警会遇到各种规避、妨碍执行的情况。2014年5月7日下午,执行干警在东升镇扣押一被执行人车辆时,案外人梁某某公然谩骂执行干警并向扣押汽车泼洒汽油,手持打火机扬言焚烧该车,期间又乘人不备强行将小汽车开离现场。
    梁某某的行为严重妨碍法院执行公务,危害公共安全,执行干警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梁某某被拘捕归案。去年11月25日,梁某某被市第一法院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据介绍,市第二法院全年共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21人次、决定司法拘留124人、实施拘传270人,对1名被执行人提请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创新执行机制,让胜诉权益实现更迅速
    2014年8月27日上午,广州市某建筑公司中山分公司代表专程带着 “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锦旗来到市第二法院,感谢执行局的法官在短短一个月内将款项执行到位,即时为公司挽回30多万元的损失。
    据介绍,该院创新执行机制,在推进点对点网络查询机制构建,实现了一键式全省范围内自动查询23家银行有关被执行人信息,最快15分钟即可回复。在被执行人履行还款等法律义务后,法院实施执行款快速划付机制,在严格管理执行款的基础上,确保在执行到位后3天内将执行款转入当事人指定账号。
    该院还对重大事项实行听证制度。对执行过程中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如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行为违法或处理财产的所有权异议、被执行人提出的不予执行的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中止或终结执行、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听证的重大执行事项,均组织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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