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2072民初8068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2-08-03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2072民初8068号

中山纽泰诺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鑫富达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长丰收有限公司、中山安亚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ARLADEDEELIAJORGEDANIEL、JuanJoseMORALESDELPINO、卢迪鹏、李春山、中山纽泰诺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泉、庄晓东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的诉讼材料。

一、请求判令被告长丰收有限公司、中山安亚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ARLADEDEELIAJORGEDANIEL、JuanJoseMORALESDELPINO、卢迪鹏、李春山、中山纽泰诺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泉、庄晓东共同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6297148.89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长丰收有限公司、中山安亚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ARLADEDEELIAJORGEDANIEL、JuanJoseMORALESDELPINO、卢迪鹏、李春山、中山纽泰诺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泉、庄晓东立即向第三人中山凯富电器有限公司返还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中26号之一C幢1-7楼经营场所。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中山纽泰诺科技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之内。本院定于2022年11月01日08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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