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16万余元老板弃厂逃匿

被判刑1年3个月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7-14

  本报讯 因为生产假冒“格力”产品,阜沙一间五金加工厂被质监部门查处。该企业又拖欠30多名工人的工资共16万余元,企业负责人谢某森弃厂逃匿后被抓获。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谢某森被判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1年3个月,并被处罚金2万元。
  40岁的谢某森原是阜沙镇一间五金电器加工厂投资人。2014年5月16日,因该厂生产假冒“格力”等注册商标的伪劣产品,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查处,后谢某森在拖欠该厂冯某茵等30名工人共计166475元工资的情况下弃厂逃匿。
  2015年5月至6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接工人举报后,先后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公告,责令被告人谢某森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被告人谢某森仍拒不支付,后该厂厂房出租人吴某垫付了拖欠工资的40%共计66586元。2014年8月20日22时许,公安人员在阳春市一住宅抓获谢某森。
  近日,市第二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谢某森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结合案情,对谢某森作出上述判罚。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