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党支部召开三严三实主题组织生活会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5-12-31

    10月21日上午,第五党支部在11楼会议室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林敏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进行政治学习。李世寅支委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9月11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陈国鹏支委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8月14日以普通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讲话精神。

    接着每位党员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对照检查进行交流讨论。党员同志们认真检查了在创造性开展工作,对党章、法律、规章学习等方面的不足。认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要严于修身、律己、用权,自我学习,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不断自我提升;谋事、创业、做人要实,要与时俱进,报工作做实做细,提升自己的能力,做到业务熟练,工作有创新。

    院党组成员林敏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交流讨论并讲话。她要求要利用各种时间进行学习,尤其是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她在结合自身实际的体会中谈到:一要对党忠诚,敢于担当。要对党的事业忠诚,对履行的政治任务忠诚,对法院事业忠诚,对岗位职责忠诚。在忠诚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一点马虎、也不能有一丝回避。不仅自己要态度鲜明,更要发挥主动性、先进性,以自己的言行在这个问题上做表率。二要民主集中,沟通交流。要以落实党组决策为中心,围绕党组开展工作,该请示的事情要积极请示,该汇报的要多汇报。各个部门要多沟通交流,形成合力、提高效率。三要严守纪律,遵守规矩。每个同志都有改造自己、提高自己的职责,打扫思想灰尘、祛除不良习气、纠正错误言行永无止境,永远都是进行时。要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维护党的纪律、法律权威、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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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林敏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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