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2072执异662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1-06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72执异662号
宋美兰、广东森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钟显文:
本院受理的异议人广东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异议人宋美兰、广东森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钟显文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证据等诉讼材料。异议人提起执行异议,请求裁定:
追加宋美兰为(2022)粤2072执623号案的被执行人。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异议人宋美兰、广东森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钟显文即视为送达。提出相关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