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2072民初19878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2-17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72民初19878号
孔维整: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金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孔维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2022)粤2072民初19878号民事裁定书。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374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554.05元((以33743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22年8月30日,利息为:2554.05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诉讼请求合计金额暂计:36297.05元)
(2022)粤2072民198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孔维整。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时4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0760-89828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