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民初4636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5-2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民初4636号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本院受理原告李奕翰、李润瑜、区艳雪与被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中山市陈星海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的诉讼材料。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00元。医药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待鉴定后追加。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3)粤2072民初46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7月4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联系电话:0760-22588821  承办法官:王宏兵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