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执异194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6-0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执异194号
李衡:
本院受理异议人中山市横栏镇恒美压克力板材门市部与中山市美临灯饰有限公司、李川、李衡执行异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证据等诉讼材料。异议人提起执行异议,请求裁定:
追加李川、李衡作为(2022)粤2072执1421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川、李衡对中山市美临灯饰有限公司的涉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相关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