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民初8222号
责任编辑:郭钰华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7-19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2072民初8222号
中山市广卓电源有限公司、廖文彬: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长博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广卓电源有限公司、廖文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2023)粤2072民初822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请求被告中山市广卓电源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清偿货款557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以5577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利率1.5倍从2022年8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约为1029元);
二、请求被告廖文彬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请求被告中山市广卓电源有限公司、廖文彬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3)粤2072民初82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中山市广卓电源有限公司、廖文彬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9月13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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