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2072民初14692号

责任编辑:郭钰华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8-30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2072民初14692号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谢奇文与被告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小榄分公司、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号为(2022)粤2072民初14692号】一审已结案,现黄勇绵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上诉请求如下:

一、撤销2023年5月15日(2022年)粤2072民初14692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二、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受理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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