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民初12956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0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2072民初12956号

中山市思粤电器有限公司

原告永州市星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思粤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23)粤2072民初129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永州市星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已由原告永州市星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永州市星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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