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行动再进校园,点亮护苗“法治灯”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06

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第二个“‘未’爱行动,护苗有‘法’”——促进家庭教育服务站在小榄镇广源小学举办了揭牌仪式,为法治宣传教育与学校教学、家庭教育的零距离对接搭建了重要平台。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一庭党支部近年来立足少年家事审判职能,创建“‘未’爱行动,护苗有‘法’”党建品牌,通过促进家庭教育服务站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站通过党员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导员的协作,采取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依法带娃”责任,引导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合力推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综合保护。

揭牌仪式后,法官、教育工作者、教师等开展了座谈。民一庭党支部书记结合审判实务,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等情形仍时有发生,未成年人保护及家庭教育促进存在困境。家校院应以设立服务站为契机,整合多方力量,着力探索校园霸凌、留守儿童、家长不尽责等问题的预防解决机制,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及家庭教育深度融合,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迈向新台阶。小榄镇教体文旅局、广源小学相关负责人及社区委员在座谈会对推动服务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各抒己见,纷纷表示将依托站点合力绘就家校院同心圆,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保护、预防、帮教上持续发力,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双向司法保护,为青少年茁壮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作为检验我院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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