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2072强清1号裁定书公告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07-2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2强清1号

中山市上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申请中山市上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因你公司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2017)粤2072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宣告终结对中山市上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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