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3!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16

拘×3!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现实中有一些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法院执行百般推诿、“假承诺”“躲猫猫”……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严惩“老赖”对3名长期躲避债务、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


01“老友”竟然躲猫猫玩消失 露头现身即被拘

赵某(化名)和陈某(化名)是朋友,陈某以生意需周转为由,先后向赵某借款10.5万余元,到期后陈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还款,为维护自身利益,赵某将陈某告上了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仍不履行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陈某名下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法院的调查,陈某竟然玩起了“消失”,既不履行义务也不到庭接受传唤。时隔大半年后,申请执行人赵某发现了陈某的行踪,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案件承办人邱岳和书记员何宇航立即前往陈某所在地,将其带回法院。因被执行人陈某未主动履行债务,也未主动申报财产,最终被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02“老板”拒不支付赔偿款 账户被冻主动现身
阿民是小榄某五金厂的员工,工作期间受伤。法院判决,确认小榄某五金厂、老板刘某(化名)支付阿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9.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人陈国鹏第一时间和书记员黄毅翀前往该五金厂,却发现工厂早已易主,刘某也不知所踪。执行干警迅速将执行重点由“路上”转到“网上”,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线上发起网络查控,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银行存款及时采取冻结措施。账户被冻结后,久未露面的刘某第一次主动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



03“老乡”很顽固避执行 司法拘留不手软
阿华(化名)和阿香(化名)是老乡。阿华以介绍餐饮承包生意为由,让阿香先行支付4万元作为承包定金,随后以开设餐馆资金运转为由又向阿香借款2万元。款项交付后,阿华却并未按约定将饭堂餐饮交给阿香承包,而且迟迟未归还借款。阿香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阿华向阿香还款1.7万元,但从此便不再还款。阿香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谭凯航接到案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但并未发现阿华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与此同时,阿华也“人间蒸发”不见踪影。几个月后,阿香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所在的位置线索,谭凯航法官和书记员陈家洛立即驱车前往,将阿华带回法院。因阿华态度顽固,拒绝还款,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中山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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