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诉前调2936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4-26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诉前调2936号

江门市吉美帝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郭峰: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古镇航怡灯饰门市部与被告江门市吉美帝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郭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23年10月份货款119031元及逾期付款损失735.76元(以119031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6日起按照LPR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28日为735.76元);

二、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23年11月份货款289828元及逾期付款损失541.62元(以289828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16日起按照LPR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28日为541.62元);

以上暂计:410136.38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江门市吉美帝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郭峰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26日8时4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0760-89828516、0760-89828553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