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2072民算1号听证公告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09-23

中山市上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林建民、郑泽民:

本院立案受理申请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申请中山市上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16)粤2072民算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及听证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异议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召开听证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承办法庭:民事审判第二庭   

联系人:林谊琼、吴荻        电话:0760-22588535、0760-22587259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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